1 学院/专业介绍
深圳大学是中国改革开放后第一批新设法律专业的综合性大学。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 1983 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的法学类院系之一,曾由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骨干教师援助组建。1997年法律系改建为法学院。依靠和发挥地处深圳经济特区和毗邻港澳的独特优势,深圳大学法学院现已发展成为集科研、教学、咨政三位一体的研究型教学单位。目前,学院下设法学、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专业。 本专业招生涵盖经济法、数据法和社会法三个方向,重点研究市场规制理论、竞争法、金融法、消费者法、食品安全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等公权规制市场或社会的法律。在掌握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经济法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经济法完整知识体系和具体经济法律制度,适应理论研究和实务需要的人才;数据法作为跨学科专业的新文科建设示范方向,重在培养信息科学和经济法学融合的复合型人才;社会法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社会法基本原理,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卫生法等社会法领域具体制度和实践技能的法律人才。 本专业拥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特聘教授2人,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助理教授2人。10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近42%的教师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近67%的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梯队科学,研究方向互补。研究团队中既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又有国内资深的学科带头人,还有广东省十大青年法学家及学术功底扎实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研究成果丰硕,社会影响广泛。 依托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以及多元合作环境法治研究基地等教学研究平台,开展一体化教学研究活动;学术研究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法治服务结合紧密,理论研究与实践环节结合适度。
2 专业方向及学制 学院代码及名称:
105法学院 专业代码及名称: 【030107】经济法学 【030109】国际法学 学位类型: 学术学位 专业拟招收人数: 4(含推免生) 5(含推免生) 培养方式: 学制:全日制三年
3 学费奖学金情况 (一)学费: 根据国家政策,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以全日制脱产方式学习的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8000元/年; (二)奖助学金 深圳大学依托地区经济发展优势,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通过提高待遇水平,吸引优质生源,鼓励学生专心学业。 (1)国家助学金8000元/年;推免生等优质生源可获15000元特等学业奖学金; (2)在评选国家奖学金、发放国家助学金、设置学业奖学金的基础上,提高了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的奖励力度,将荔研优学奖学金提高到5万元; (3)为了贯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科技精神,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实践等创新活动,培养学生崇尚科学、锐意进取的创新、合作精神,充分利用学校人才、科研平台等资源优势,造就一批创新创业人才,学校特设立学生创新创业发展基金。研究生可申报研究生创新项目(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 (4)设有“鹏程奖学金”、“腾讯创始人创新奖学金”等一批社会(企业)奖学金; (5)增加了研究生“三助”岗位数量,提高了岗位待遇; (6)学校通过立项资助研究生科研创新课题、鼓励导师提供科研津贴等形式吸引研究生参与高水平科研项目从而获得资助; (7)部分学院还设立1-2万不等的优秀推免生学院奖学金。 按照我校奖助政策体系,以全日制学习方式的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一年获得的奖助学金均不少于8000元,表现优异的将不少于6万元,如累计学校现有国家助学金、荔研优学奖学金、社会(企业)奖学金等,一年所获奖助学金可超过10万元。 奖助学金的具体情况见《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2023级)》。
4 拟录取名单
5 就业介绍 1. 综合经济管理部门、政策研究部门、金融机构
2. 企业内从事经济分析、预测、规划、经济管理等工作
6 国家线、复试线 往年录取情况
国家线、复试线对比
7 考试科目介绍 1、初试考试科目
[101]思想政治理论 [201]英语一 [702]法学基础 [929]法学专业
2、初试参考书目 全国统考,由教育部考试中心提供考试大纲
3、复试考试科目 【030107】经济法学: [FS38]经济法理论和制度 【030109】国际法学: [FSX3]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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