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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招动态] 推免招生 | 深圳大学经济法专业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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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大引路人 发表于 2021-9-27 10:5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深圳大学
深圳大学198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

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20多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95%以上扎根粤港澳大湾区,为深圳经济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法学院
深圳大学法学院的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与深圳大学同步创办,是国内较早设立的法学类院系之一。

深圳大学现有教职工123人,经济法专业拥有专职教师12人,其中特聘教授2人,教授3人、副教授3人、讲师2人、助理教授2人。

100%的教师具有博士学位,四成教师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超过六成教师具有高级职称,年龄梯队科学,研究方向互补。研究团队中既有在国内外享有盛誉的资深法学家,又有国内资深的学科带头人,还有广东省十大青年法学家及学术功底扎实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研究成果丰硕,社会影响广泛。


经济法专业

本专业招生涵盖经济法、数据法和社会法三个方向,重点研究市场规制理论、竞争法、金融法、财税法、消费者法、食品安全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等公权规制市场或社会的法律


在掌握经济法学基本理论的基础上,经济法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经济法完整知识体系和具体经济法律制度,适应理论研究和实务需要的人才


数据法作为跨学科专业的新文科建设示范方向,重在培养信息科学和经济法学融合的复合型人才


社会法方向侧重于培养掌握社会法基本原理,以及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环境法、卫生法等社会法领域具体制度和实践技能的法律人才。



此外,深圳大学经济法专业,立足特区,助力粤港澳大湾区建,具有自己独特的办学特色


1、依托深圳大学创新发展法治研究院、规制与公共政策研究中心,以及多元合作环境法治研究基地等教学研究平台,开展一体化教学研究活动;

2、参与法学院与香港大学及香港城市大学的联合培养项目

3、学术研究与粤港澳大湾区经济法治服务结合紧密,理论研究与实践环节结合适度。

我们希望你我们希望你,是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应届本科毕业生,成绩优异,具备其所在学校的推免条件,已完成系统的法学基础理论知识学习,对经济法学领域有浓厚的兴趣,愿意从事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或实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写作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逻辑思维能力,掌握计算机基础知识,英语水平良好


我们希望你,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坚实的经济法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成为适应科学研究、教学、管理、专业技术服务等社会需求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2022推免章程-
(扫描二维码查看推免章程)


以上信息若有疑惑或欲了解更多,欢迎致电法学院秘书徐芳老师
电话:0755-86567912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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